为深入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帮助职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助力全区“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经研究,同安区总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区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藏书量500册、报刊5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2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和阅读桌椅;有20平米左右的图书室,有图书借阅制度、图书管理制度等,经常性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倾向于组织职工开展党史学习读书活动的职工书屋。
二、 申报时间
请于7月30日前将同安区“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及镇(街、园区)、系统工会公章,报送同安区总工会宣教部,并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吴晓黎、叶扬松
联系电话:7894682
三、 其他要求
区级职工书屋申报工作,由基层工会自愿进行申报,镇(街、园区)、系统工会推荐。各镇(街、园区)、系统工会要本着成熟一家、推荐一家的原则,注重实效,做好调查摸底、申报推荐工作。区总工会将通过实地检查和材料审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审核验收,对通过审核验收命名的区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区总工会给予经费补助10000元/单位,实行专款专用,同时授予区级“职工书屋”牌匾。
各基层工会要积极推进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使职工书屋成为广大职工“岗位学习、岗位成才”的重要园地、企业职工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新时代工会工作的重要阵地、全民阅读与公共文化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职工书屋为载体,通过现代化手段,配套结合读书分享会、美文沙龙、征文比赛等活动,激发职工的阅读兴趣,提高职工自我学习的主动性,进一步提升职工的文化生活水平。
附件:同安区“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厦门市同安区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