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收集和综合工作信息,工会统计,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并做好决策后的跟踪、落实、反馈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办理领导批示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3、协调各部门及责任人关系,检查、督促各部门及责任人对已形成的决议、决定及领导交办的事项的执行情况;
4、组织、筹备会议,处理来往公文,档案管理,做好机关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后勤服务、计生、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老干部管理工作和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
6、搞好本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7、组织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做好记录;
8、做好对台对金来往及全国各地工会往来的接待工作;
9、其它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组织基层部
1、负责全区基层工会的组建和规范化工作,在基层工会中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2、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行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指导、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4、开展企业“双爱双评”工作;
5、组织、指导基层按时换届选举,做好基层工会成立、换届的文字批复工作;
6、做好党工共建工作,组织、指导镇、街、场、系统工会开展“六好”镇、街、场工会工作;
7、其它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经济部
1、组织全区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岗位练兵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动员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
2、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的群众监督;
3、参与企业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
4、承担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奖章(奖状)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指导劳模协会开展工作;
5、其它领导交办的事项。
四、宣传教育部
1、制定和提出全区工会组织及职工宣传、教育的计划和任务;
2、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配合党委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组织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工会法》、《劳动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工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
4、负责全区工运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编辑发行《同安工运信息》;负责工会史、志、鉴资料的收集、编纂工作及工会报刊的征订;
5、其它有关宣教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五、财务部
1、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2、编制、审批、汇总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
3、检查指导工会系统财务工作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4、做好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统计工作;
5、其它工会财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六、审计室(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1、对本级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人的变动进行离任审计;对所属企事业的基建投资、维修、装修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2、对基层工会的行政计拨工会经费及上解进行审计监督;
3、承担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下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展工作。
七、女职工部
1、贯彻实施、检查督促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抓好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组建和规范化工作;
3、维护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权益工作;
4、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干部培训工作,加强对女职工进行“四自”教育,开展富有特色的各种活动;
5、承担区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法律与保障部
1、参与有关职工法律、法规、政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2、协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工会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3、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开展“送温暖工程”、“金秋助学”等活动;
4、协调劳动关系,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和“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业”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的和谐;
5、负责工会系统的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做好职工的稳定工作;
6、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调解劳动争议、劳资纠纷;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三方协商机制;
7、负责实施工会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职工社会保障、再就业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
9、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劳动政策咨询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专门服务;
10、其它有关职工维权和帮扶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事项。
九、职工服务中心
1、建立健全职工维权长效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为职工提供相关政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职工学历教育;
3、负责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受理职工投诉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4、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建立困难职工帮扶长效工作机制,负责送温暖工程的日常工作;
5、职工信访接待,12351热电承办;
6、做好职工疗休养、生活福利保障工作;
7、负责职工文体联合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基层工会开展文娱体育等各种活动;
8、物业管理、工会会员其它项目服务;
9、承办区工会法律与保障部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