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总工会机关设立九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基层部、经济部、宣传教育部、财务部、审计室、法律与保障部、女职工部、职工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另有区劳模协会、区文娱体育联合会、区离退休职工联合会。
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各级工会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工会的维权职责。
(2)研究、制定全区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完成上级工会的工作布暑和任务,指导各级工会积极完成本级工会的各项决议。
(3)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规定的研究、制定。
(4)加强指导基层工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5)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监督保证机制。
(6)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做好职工的疗休养工作和开展“送温暖工程”。
(8)协调劳动关系,参与调解社会矛盾。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9)根据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10)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职工政治思想、科学文化技术教育和文娱、体育活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11)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审计工作。做好区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2)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等重大课题,开展调查和研究。
(13)协助区有关党组织管理工会干部和中层领导,抓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
(14)发展同台、港、澳工会和国外工会的交流与合作。
(15)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